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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为何能迅速禁绝毒品?
鹿 野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而在历史上,新中国成立之后曾经用短短两三年的时间就让中国由一个曾经的世界头号毒品大国变成了“无毒国”,堪称世界禁毒史的奇迹。笔者就想在这里简单回顾一下这个奇迹是怎样产生的,以供朋友们参考。
首先,新中国的禁毒是真禁。
不要小看这个“真”字,旧中国特别是民国时期之所以毒品越禁越多,最终发展成为一个2000万人长期吸毒,年产毒品高达6万吨的超级大国,很大的程度上就是因为各级的禁毒者本身就是毒品的利益相关方,他们本身就把毒品作为主要的财政收入来源。像著名桂系军阀黄绍竑便在回忆录中如是写道:
【在各省军阀割据和连年军阀混战局面之下,所谓“禁烟”不过是纸上文章。这个纸上文章更大为军阀、官僚、土豪、劣绅所利用,作为扩军内战的主要财源,所谓“禁烟罚金”也就成为军阀内战的经济基础。鸦片战争是中英两国的国际战争,而中国数十年的军阀混战也可以说是鸦片战争在国内的继续和扩大。
文芳主编,民国烟毒秘档,中国文史出版社,2013.02,第156页】
民国时期的高层是如此,基层自然也就上行下效。于是从北洋军阀到国民党时代,鸦片成为了仅次于金银的硬通货,收买禁毒官员最好的办法就是送给他们鸦片烟:
【在分赃鸦片的闹剧中,广南县党部、县参议会也喧嚣一阵。1947年,这些垂涎鸦片的人搞了一场“检举大烟案”,又开会抨击,又电报上峰,又在广南《前锋报》上揭露,给当时的县政府、各路“诸侯”施加影响;这一招也真有点效。一些豪绅、乡长都先后送了点烟课给县党部、参议会分尝;李匡时派人送县党部一坛鸦片,私下还说:这是刀尖上的蜂蜜,1个舔点;中原乡乡长1次送县党部、参议会200两,此后什么“检举大烟案”也就销声匿迹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编,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史资料集 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委员会,2014.01,第155页】
而到了新中国,这种现象则根本改变了。绝大多数中国共产党人是真心要改变这些社会丑恶现象的,少数机关内部的害群之马很快就被揪了出来。没有了内部人员的保护伞,禁绝毒品也就变得切实可行了:
【在机关内部进行了禁毒宣传教育或发动了坦白登记工作的有:东北、华北、华东的大行政区级机关及其所属的省市各级机关,中南之广西、湖南、广东、河南、广州;西北之宁夏等省市机关;中央铁道部、邮电部、交通部、司法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人民解放军等所属机关部门。全国机关内部共发现毒犯一二九五八人,另一七件(“三反”运动中发现的未计在内)。华北、华东、中南、西南四区共逮捕一O三名。
诸羽著,割除毒瘤:共和国首次禁毒禁娼述实,中央文献出版社,1999年11月第1版,第51页】
其次,是采取了正确的方针政策。
比如说,很多少数民族有种植鸦片的传统。如果要是简单地加以取缔的话,可能就会严重影响相关人员的生计。而新中国在禁毒的时候采取了把禁烟和农村发展相结合的方针。一方面采取在交通道路上积极查处使他们的鸦片销不出去,另一方面又对交出鸦片和停止种植的人给予适当补偿,并且提供种子肥料帮助他们发展农业。结果,很多地区都主动提出放弃毒品种植。
特别是在具体查办毒品的时候,新中国采取了广泛动员群众的方针。在整个禁毒运动期间,共有130多万人进行了检举揭发。尤其是,在当时非常重视贩毒人员的检举揭发工作。像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肃清毒品流行的指示》当中就明确指出,要打击惩办少数,教育改造多数,特别提倡检举立功:
【对于运动中被揭发或自动坦白的毒犯,在处理上应采取严厉惩办与改造教育相结合的方针,打击惩办少数,教育改造多数,即:制造者、集体大量贩卖者从严,个别少量贩卖者从宽;主犯从严,从犯从宽;惯犯从严,偶犯从宽;拒不坦白者从严,彻底坦白者从宽;今后从严,过去从宽。打击的重点放在集体大量的制毒、贩毒犯与严重违法的工作人员。对情节不是特别严重,只要彻底坦白,真诚悔过,检举立功者,可减轻或免予处分。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第三册,中国文献出版社,2011.06,第134页】
在具体执行当中,那时更是充分落实了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原则。一般来说,只要有检举立功表现的贩毒人员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而如果要是死硬到底则要受到严惩。于是在这种形势下,绝大多数毒贩一落网就立即进行积极检举,公安部门顺藤摸瓜,毒品交易网络便倾刻土崩瓦解。罗瑞卿在《关于全国禁毒运动的总结报告》指出,运动当中被抓到的毒贩很多,高达37万人,但是被逮捕的只有8万人,被处决的只有800多人,这反映了当时宽严并济的成效:
【在禁毒重点地区共发现制造、贩卖、运送毒品的毒犯三六九七O五名,超过了原来估计的数字。共逮捕了八二O五六名,占毒犯总数的百分之二二。据不完全统计,已处理了五一六二七名,其中判处各种徒刑(包括死刑、无期徒刑)三三七八六名,劳改的二一三八名,管制的六八四三名,释放了三五三四名,未报分类统计的四三三七名。现在已经处决了其中成份坏、罪恶和民愤极大的毒犯八八O名,占逮捕数的百分之一。
诸羽著,割除毒瘤:共和国首次禁毒禁娼述实,中央文献出版社,1999年11月第1版,第49页】
最后,注重铲除毒品问题的社会基础。
正如鸦片战争是资本主义打开中国大门的标志一样,毒品问题很大程度上是资本主义的伴生物。事实上,仅靠个人的单打独斗是很难进行毒品交易的,绝大多数毒品的贩卖活动,尤其是大规模的贩卖活动往往都以资本主义的私营工商业作为掩护的。因此,新中国在禁毒过程的后期,通过“三反”“五反”加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对私营工商业的监督,相关的贩毒问题也就随之无所遁形了:
【在1952年开展的“三反”“五反”运动中,全国各地又先后破获了一批与走私贩毒有关的大案、要案。例如,在“五反”运动中,揭发出武汉大资本家贺衡夫。其利用人民代表、市府委员、中南军政委员等身份,组织并领导了一个规模庞大的盗窃集团,除盗运巨额黄金出口外,还贩卖大宗吗啡、海洛因等毒品,坑害国家和人民。当时,广州的毒品走私集团十分猖獗,他们以香港、澳门为根据地,以广州为转运站,从水陆两线进行罪恶活动。在陆路方面,多利用广州、深圳铁路线进行毒品走私。据统计,从新中国成立到1952年年初,活动在该线上的大走私集团不下15个,在走私的进口货物中,包括大量吗啡、鸦片约在4000两以上。在水路方面,他们利用渔船和机帆船,从港、澳将毒品偷运到广东沿海各地,然后汇集到广州和江门,再转运至全国。此外,上海、武汉等口岸的走私活动也相当惊人。在“三反”“五反”运动中,对这些毒品走私集团进行了严厉打击,毒品贩子一一落人法网。
郭宝主编,禁毒学总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5.05,第99页】
在此之后,新中国又很快进行了社会主义三大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基本上不存在了,而在公有制企业当中的职工根本不具备什么贩卖毒品的条件,特别是大规模的制毒贩毒更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于是在50到70年代,毒品问题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自然也就近乎绝迹了。
总之,正像《禁毒学总论》当中指出的,之所以新中国成立后能够实现迅速禁绝毒品的奇迹,说到底是由于中国共产党代表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阶级属性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决定的:
【历史表明,一切旧政权由其阶级本质所决定,不可能也不愿意从根本上禁绝毒品。只有作为人民利益忠实代表的中国共产党,才能把人民的利益作为自己的利益,以大无畏的气魄,全心全意依靠人民群众,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领导人民一举禁绝肆虐百余年的烟毒。
郭宝主编,禁毒学总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5.05,第102页】